通知公告

关于招募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专家成员的通知

浏览:1791 时间:2023/08/17
 深宝建协字【2023】14号

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高效有序地开展专家工作,我会发布了《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2023年版)(见“附件1”,下称“办法”),根据该“办法”重新调整了专家类别和入库要求。当前协会专家成员聘任期限将于2023年10月31日到期,我会决定即日起公开征集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专家,此次招募将从成员质量和数量上进行严格把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办法”中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申请人申报时,请务必先详阅“办法”;

2、从2023年11月1日起,所有原来发放的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专家证书一律作废;

3、因“办法”对各方面进行了调整,故原协会专家库的专家聘任期满自动解聘,如有意愿须重新申报、重新审核;

4、“办法”发布后被聘为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专家的,会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后续统一发放专家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是协会专家唯一的身份证明,届时可在协会官网上核对专家信息;

5、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逾期则不予接收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2023年版)

附件2:专家类别、评定要求及服务范围(2023年版)

附件3:宝安建协专家申请表(2023年版)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

                            2023年8月17日

(联系人:王国庆 85901578/13537621329微信同号)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