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建筑行业诚信自律,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建筑业市场秩序,保护建筑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诚信自律公约,请各会员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凡在我区从事建筑活动的会员企业,必须遵守本公约。
二、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诚信守法,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按照本企业的资质许可范围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出借、转让企业的资质证照。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准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坚持正当竞争,不与他人围标、串通投标。不以欺骗、弄虚作假、行贿、提供回扣、合同外让利、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以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在投标报价或施工承包合同中严格按照国家或省、市区的有关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规费),不损害、侵犯行业和其他单位的正当权益。
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足额配备管理和技术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确保企业的相关人员持有效证照上岗及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其执业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不允许其他单位的注册执业人员在本企业的工程中执业。
六、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工程竣工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并履行相关义务。
七、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必须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八、坚持文明施工,重视环境保护。有效防止渣土遗洒、灯光、噪音扰民、扬尘、废污水直接排放,做好节能、节材、节水,为施工人员提供生产、生活、学习环境和条件,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境。
九、义利并举,诚实守信。坚持互惠互利,严格履行与建设方、分包方、材料设备供应方、借贷方等单位订立的经济合同,拒绝各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依法纳税意识,自觉照章纳税。
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社会保险、职业保险、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等合法权益。
十一、积极承担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诚信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员工的管理和教育,有效保证员工自觉遵守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损害国家、企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不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和个人的相关证照;不制作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形象;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建设的水平,正确处理企业与员工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十二、施工单位依法为在工地从事作业的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决不允许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如有会员单位出现违背诚信自律公约上述行为的,其他会员单位有权向协会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劝解纠正,若拒不整改的,我会将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如实上报。
特此通知。
投诉电话:0755-85901578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
2023年5 月25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