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2年度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百强评选”事项及开展补评工作的通知

浏览:620 时间:2022/11/23
 深宝建协字【2022】20号

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本会会员单位:

为激励和引导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坚持科学发展,加强品牌建设,不断做强做优,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同时展示宝安区建筑业争先创优的良好社会形象,2022年7月-9月,我会开展了“2022年度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百强”评选工作。

2022年度第八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2022年度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百强评选”调整为“2022年度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优秀企业评选”,将原有参评条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调整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开展补评工作,已申报参评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

由于时间紧急,请即将申报“2022年度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优秀企业评选”的企业,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及附件材料,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遵照《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优秀企业评选办法规则》(见附件1)进行,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审考核期为上一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需准备材料:

①《评审申报表》单独打印一份签字盖章(见附件3);

②按照《评分细则》(见附件2)中的6个指标准备证明材料,并分别胶装成册(胶装模板见附件5),6册;每一册资料按顺序编写目录及页码,每个指标相对应的《自评分数表》、《自评报告书》放在证明材料前面;

③《自评分数表》一式两份单面打印签字盖章,一份分别对应6个指标胶装成册,另外一份无需装订(见附件2)。

四、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8日(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参评企业将《评审申报表》、6册指标证明文件、《自评分数表》加盖公章分别扫描成彩色PDF文档(8个PDF文档),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协会邮箱3395885665@qq.com,文件名请备注(XX公司优秀企业评审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地址:王国庆,13537621329,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40号

五、根据评审办公室工作安排,12月中旬前,评审专家组对后续参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参评企业超过100家,评选结果按分数高低评出前100家;不足100家,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颁发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认证的证书和牌匾。

六、请各参评企业务必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上报后原则上不可修改,文件请确保真实性。

七、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秘书处。

联系人:王国庆 85901578/13537621329(微信同号)

             13537629059(微信同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优秀企业评选办法规则

2、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优秀企业评分细则

3、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优秀企业评审申报表

4、宝安区建筑业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优秀企业评审自评报告

5、胶装模板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

2022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公开